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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内与居民密切联系、快速反应的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新型智慧养老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越来越多样化、多层次的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解决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和长期护理难题,促进家庭幸福、亲情和睦、社区和谐,现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如下建议:
1、盘活既有公共住房和公用设施。
对闲置、低效的公共房屋和设施进行清理整合,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可以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所有的闲置、低效的公共房屋和设施,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可以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有的住宅改建为养老服务用房,并允许根据适老化设计要求,优化户均建筑面积、小区车位比例等指标,相关建设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2、确保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达标运行。
新的居住区应根据规划建设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配套建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未经整改到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设施建设质量。
3、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和综合利用。
根据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独立与混合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一些有更多老年人的邻近社区,通过集中建设老年服务中心,可以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托养、饮食、文体、健身等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当地实际,多点、小规模的养老服务点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有效补充,方便社区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务。
4、推进居家社区的老旧小区改造。
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交需求,对住宅小区增设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等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提供地面防滑、无障碍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适老化改造居家智慧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