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省、市、县级产品追溯体系,实现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和风险控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这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是加快推进的趋势“工业化、信息化”两个现代化一体化发展的必要场所。早在2016年底,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快重要产品可追溯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指导思想、原则路径、地方责任等,产品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和作用,自不言而喻。 1、做好统筹工作
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是当前和未来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全省各类园区是生产环节的重点,相关规划确定的流通市场是流通环节的重点,龙头企业是实施的重点。来自世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围绕企业制定实施数字工厂解决方案、生产环节、产品等重点,统筹规划追溯体系建设,确定重要产品清单,明确施工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2、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协助机制,促进企业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开展肉类管理。、蔬菜、在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领域,要加快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确保追溯体系有效、保长效。
3、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食品重点监管品种电子可追溯性系统不断扩展到可追溯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形成可追溯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形成可追溯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全品种可查询,重点品种可追溯”食品可追溯性机制将可追溯性链延伸到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可追溯性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4、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督涵盖生产经营全的全过程,促进了省级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督系统的对接,实现了从生产环节到市场流通环节的无缝监督和可追溯性。在完成药品制剂品种电子监督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料)、饮片等药物。
5、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建设
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以全过程可追溯性监督为主要内容,建立主要农业生产数据可追溯性体系。认真落实农产品经营主要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为可追溯性体系的建设和应用提供支持。省可追溯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预留标准接口,实现与农业部的数据对接。
6、进口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注重进口奶粉、葡萄酒、威士忌、橄榄油、香米、矿泉水、茶叶等产品可追溯性体系的建设。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跨境电子商务可追溯性体系建设为试点,探索建立进口奶粉、酒精等重要产品的质量可追溯性体系,与省级食品可追溯性体系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进口商品海外预检、口岸快放、智能跟踪、多方共治的全球溯源核放监管模式。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越是“出身”正、有底气、敢于创新的企业及其产品越愿意积极参与产品可追溯性体系的建设,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越习惯走错路“捞快钱”企业越不愿意让其假冒伪劣产品在可追溯性中出现。因此,有关部门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体系和诚信企业、打造名品等工作,推进不同环节可追溯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可追溯智慧生产管理系统,保护产品“正身”。